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工会副主席负责拟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安排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做好“教代会”“工代会”相关事务。
2.负责拟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意见,并在集体研究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拟定“教代会”“工代会”的日常工作计划,做好“教代会”“工代会”的后续工作。
3.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会议的具体筹备工作。
4.深入调查研究,倾听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以民主建设、民生工程为重点,突出和履行工会维护职能,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和维权方面的工作;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工代会”制度,推动依法治校,负责民主建设工作的落实和深化;负责校务公开方面的工作。
5.认真组织教职工投身学校改革与发展,积极参加学校中心工作以及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抓好评选表彰先进工作。
6.分管学校女工委员会及各分工会工作;负责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做好提案工作和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7.负责起草和准备“教代会”“工代会”、工会的各种文件、资料;协助主席负责文件的审批工作,做好工会财务具体工作。
8.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审核各分工会活动、各协会活动方案及经费使用情况。
9.抓好工会干部、各委员会委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10.完成学校领导、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