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本单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遵义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遵义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相关信息见下表:
办公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遵义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851-28922406
传真号码
0851-28923395
通信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遵义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
563006
电子邮件
zync_xxbgs@zync.edu.cn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遵义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遵义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遵义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口头申请
本校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三、处理过程
1.审查
收到申请后,本校将依据相关制度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予登记。以口头形式提出的申请,在收到之时立即登记。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机关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出具《遵义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告知书》,按照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的学校信息;
(3)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学校公开范围的,出具《非本校掌握信息告知书》,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单位的,应向申请人告知有关单位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出具《学校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并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出具《学校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6)属于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出具《学校信息免予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因正当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