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继续教育学时统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我校教职工的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校继续教育学时统计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教育学时统计的重要性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2020年及以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对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继续教育学时统计是一项常规工作,每一位教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在将要评职称的前一年,一定要核实自己的继续教育学时是否达到文件规定的学时。如未达到相应的学时,要及时补上,否则来年的职称就不能申报。
二、继续教育学时授予范围及标准:详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附件2)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见附件3)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学时统计审核工作,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按要求认真填写《遵义师范学院2021年继续教育审核表(个人表)》(附件1),并按表上填写顺序将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汇总至个人文件夹,凡是没有提供支撑材料的不予认可。同时请各单位将本部门职工的继续教育情况按《遵义师范学院2021年继续教育登记表(部门汇总表)》进行汇总(见附件1),并将本单位职工的个人电子版材料(应含个人表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按《遵义师范学院2021年继续教育登记表(部门汇总表)》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汇总打包。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前,统一将本部门的“遵义师范学院2021年继续教育登记表(部门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交行政楼316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并将排序、汇总打包后的本部门个人支撑材料电子档发送至:zyncjsc@126.com。
五、特别说明:凡是在此之前已经核定过继续教育学时的材料不再填写和重复提交,只填写提交以前没有核定过的相关材料。
附件1:遵义师范学院继续教育登记表(个人审核表和部门汇总表)(用Excel表格填写)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3: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
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5日
上一条:关于《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师德失范警示教育暨师德监管前移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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