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处长:朱 海,全面主持科研处工作,履行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协助学校领导确定科研工作发展战略和指导思想,制定科研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学校中长期科研规划和短期计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部、所)的科研工作,保证各项科研工作顺利落实;主持科研处的全面管理工作,协调与相关处室的工作联系;负责科研经费的预算和管理;负责学校内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学术委员会及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带领全处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科研处副处长:颜 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协助处长分管科学技术科、成果科的各项工作;协助处长制定科研管理制度,创新科研工作机制,编制全校科学研究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理工科纵向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及项目验收和结题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理工科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理工科各类成果奖的申报、审查和推荐工作;负责各类科学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年度科研成果认定及成果奖励、积分量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交流活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理工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相关管理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副处长: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协助处长分管社会科学科、综合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协助处长制定科研管理制度,创新科研工作机制,编制全校科学研究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及项目验收和结题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人文社科成果奖的申报、审查和推荐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文社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学校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相关工作;完成学校领导或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