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工作,完善我校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制度,保证离退休人员慰问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走访慰问主要对象
1.孤寡、特困、住敬老院的离退休人员
2.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3.离休干部、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劳动模范、正教授;
4.生病住院、长期患病卧床的离退休人员。
二、春节走访慰问
由校领导带队,对离退干部、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劳动模范、正教授(遗孀)进行家中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备带慰问品或慰问金。(春节慰问费标准由离退休工作处提出慰问方案,报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重阳节走访慰问
由校领导带队,对80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进行家中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备带慰问品或慰问金。(重阳节慰问费标准由离退休工作处提出慰问方案,报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走访、探望生病住院的人员
1.离休干部、退休县级以上干部、劳动模范、正教授生病住院的,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校领导及时到医院进行慰问。(慰问品、慰问金规定,原则上每人每次住院慰问一次,慰问品(金)标准一般疾病退休人员原则掌握在150-200元。重病、大手术的离休干部和正厅级干部慰问金1000元,副厅级800元,县处级500元);
2.其他退休人员生病住院的,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到医院进行慰问。(慰问品、慰问金规定,原则上每人每次住院慰问一次,慰问品(金)标准一般疾病退休人员原则掌握在100-150元。重病、大手术的300元)。
五、三八妇女节走访慰问
每年三八节前,学校下拨专项经费,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组织退休妇女同志开展活动或走访慰问。
六、其他走访慰问
1.退休人员的遗孀慰问,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慰问;(慰问品、慰问金规定,原则上每人每次住院慰问一次,慰问品(金)标准一般疾病退休人员原则掌握在100-150元。重病、大手术的300元)。
2.孤寡、特困、住敬老院的退休人员的走访慰问,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慰问。(慰问品、慰问金规定,原则上每人每次住院慰问一次,慰问品(金)标准一般疾病退休人员原则掌握在100-150元。重病、大手术的300元)。
3.领导交办的临时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