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节俭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9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窗体底端

一、严禁公车私用

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停放指定区域。学院党政办公室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节后向纪委报送公务车使用情况。

二、严禁公款吃喝、请客送礼

全院师生应当带头制止餐饮浪费,提倡勤俭过节的生活方式

三、严禁公款旅游

严禁借学习考察之名,违规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

四、严禁酒后驾车

饮酒驾车涉嫌违法,应当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五、严禁发放津补贴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

六、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常态下各项措施规定,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确保执行效果。

 

 

       中共遵义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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