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如下工作提示:
一、牢记纪律底线,树立过节新风
节日期间,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机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二、坚持带头示范,严守防疫规定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疫情防控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离遵,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各级党组织从严从紧管理本单位人员,干部职工要自觉减少祭扫活动,节日期间不扎堆、不聚集,不组织、不参加集中祭扫、集体祭扫等大规模群体性祭扫活动。
三、加强教育监督,营造廉洁氛围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暗查暗访、群众反映等渠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纪律、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等问题及时跟进核查,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以铁的纪律促进“清明节”更“清明”。
节假日期间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zynu12388@zync.edu.cn
举报电话:18685289747
中共遵义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