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学校各部门在开展物资采购时,一次性采购金额在多少元以上需要审计处开展预算审核?
答:根据《遵义师范学院设备物资采购审计办法》规定:一次性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物资采购,需要审计处对采购预算进行审核,对结算金额进行审计。
问:物资采购审核需向审计处提交哪些资料?
答:物资采购预算审核需要向审计处提交以下资料:
1.物资采购计划的申请及审批资料;
2.物资采购预算清单的编制说明及决策会议记录;
3.两家以上被询价公司(单位)的报价表;
4.单台设备在10万及以上贵重仪器设备的专家论证报告。
问:提供的资料需要原件吗?复印件需要彩色打印吗?
答:提供的所有资料都需要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提交到行政楼427办公室),复印件不需要彩色打印。
问:对公司(被询价单位)提供的价格明细清单有什么要求?
答:公司(被询价单位)的提供的报价清单中,项目和价格应该与采购部门提供的采购项目明细相对应,项目应做到准确、细致。
问:只是电话或口头咨询了几家公司的价格,怎么出具报价表?
答:由部门采购责任人(2人以上)对询价时间、地点、被咨询公司(单位或个人)、报价情况进行列表记录。提交的询价记录必须经采购责任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问:采购单台设备价格在10万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的专家论证报告有什么要求?
答:需提供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签字的可行性研究或技术论证报告,报告必须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