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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罗良金同志、徐娟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4-08    打印内容

  根据《遵义师范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8日起,对罗良金同志、徐娟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予以公告:

 


审计组成员

组长:田维钊 主审:杨朝琼

组员:郭茵

 

  

  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办公地点:行政楼427室;电话号码:0851-28922136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21.4.8

上一条:关于对2020年结题的部分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对重点学科“生物学”、“中国语言文学”项目经费审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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