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学校在遵义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传达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5月17日下午,我院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条例。由实验室主任钱正敏在执理楼213会议室领学。
学院实验室主任钱正敏首先讲解了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条例的总则、管理体系与职责、分级分类原则、实施与监督检查、附则等五项主要内容,并向各位老师详细讲解了实验室安全分级参考依据和实验室安全风险评分标准。
学院负责人隋常玲向全体参加学习的教师提出强烈要求,必须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准确核查实验室相关药品、仪器设备,确保实验室安全落到实处。每位教师都应谨记安全管理规程,防范于未然,确保每一次实验的安全进行。
最后,学院党总支书记邓崇阳强调了本次学习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本次学习,能增强实验室的安全保障能力,为师生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环境。
撰稿人:张丽娅
审稿人:钱正敏
审核人:隋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