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遵义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遵财教〔2013〕25号)、《市财政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对<遵义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事项进行明确的通知》(遵财教〔2023〕41号)、《遵义市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遵教体发〔2023〕14号)、《市教体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我校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23年5月17日发布通知,学生陆续申报,经评议小组对照条件审核研究,确定了符合条件的2013-2016年在基层服务(或就业)的我院全日制毕业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实名反馈到学院学生科。
符合条件名单:李玉林 付怀联 蒋中林 母宏燕 李荣耀 胡小叶
蒋浚临 高涯 孙永川
联系人:学生科 0851-28950639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