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学校与地方合作的可行性,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联络协调与地方、企业及高校的合作交流渠道,负责校级与地方、企业及其他高校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为学校积极争取更多的合作项目和开展合作研究的机会;
三、归口管理学校与地方、企业及其他高校合作事务的对外联络工作,指导合作项目的开展及合同的签订,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
四、收集、发布各地方和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
五、正确、及时、完整地向学校报送各类信息并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