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遵义师范学院“梅花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2024学年 “梅花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必须是在2023年9月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的学生)。
二、评定条件及范围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学习认真刻苦,上学年(2022-2023学年)无重修科目,操行成绩在80分以上;
3.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该学年无违纪记录;
5.家庭经济困难,在逆境中不畏艰难,勇于进取,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志愿公益活动;
*6.已获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若继续参评本学年“梅花奖学金”须各学院在汇总名单中注明。
三、评定指标和奖金标准
1.各二级学院指标数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符合条件学生人数比例划分(详见指标分配表)。
2.奖金标准:1500元/人。
四、评选的要求、方法、步骤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指标等额推荐,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4月2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
1.《遵义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梅花奖学金”学生汇总名单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静老师处)。
2.《遵义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梅花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一份,正反页全打印,签名处为手签)。
(注:《评定通知》与《遵义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梅花奖学金”学生汇总名单表》已传至学生资助群共享,请下载使用。)
2023-2024学年 “梅花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指标数 | 序号 | 学院 | 指标数 |
1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63 | 10 |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院院 | 63 |
2 | 外国语学院 | 60 | 11 | 美术学院 | 50 |
3 | 数学学院 | 49 | 12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56 |
4 | 生物与农业科技学院 | 58 | 13 | 信息工程学院 | 78 |
5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79 | 14 | 工学院 | 83 |
6 | 教师教育学院 | 84 | 15 | 管理学院(商学院) | 44 |
7 | 化学化工学院 | 61 | 16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43 |
8 | 体育学院 | 64 | 17 | 职院联办 | 34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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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1000人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