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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任领导班子及分工

    刘云松,男,硕士,中国致公党员,教授,音乐与舞蹈学院院长,1991年本科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2004年声乐表演系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乌克兰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主授课程:《声乐》。主持省级科研课题一项,发表各种级别的论文17篇,参编教材多部。国际比赛二等奖一次;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一次;省级比赛一等奖两次;多次参加国家级各种大型演出,2008年获遵义市第五届“遵义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18年荣获贵州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21年荣获贵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金师”称号。现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音乐方向主任(遵义师范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全国艺术水平高级考官,柳州师专和桂林师专客座教授。

    音乐与舞蹈学院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主管科研、学科建设、申硕工作;分管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建设。负责学院经费审批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业务学习会议,联系声乐教研室、钢琴教研室、器乐教研室(主管教学工作;分管艺术实践部、各类培训、教学督导、教学设备、教学场地工作;组织教研室工作会议)。

    安华文,男,中共党员,副教授,音乐与舞蹈学院副书记(主持党总支工作),1995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进修于北京舞蹈学院编导系。主授课程:《单双三及群舞编舞技法》《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外舞蹈史及作品鉴赏》。发表省级以上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和参与省级、校级科研课题6项,主编《校园舞蹈创编与欣赏》《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法》等四部专著;创编和指导的舞蹈作品多次参加全国、省、市舞蹈比赛荣获金奖;荣获第二届、第三届遵义市人民政府文艺奖;2018年荣获贵州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全国校园舞蹈先进工作者”、“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工作者”,学院“十佳教师形象大使”、“优秀教师”、“三育人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多次受邀参加全国、港澳地区、韩国舞蹈学术交流展演活动,《舞蹈》课程多次获校级优质课程奖。现为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舞蹈方向负责人(遵义师范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1-10考级教师,遵义市文联兼职副主席,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贵州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遵义市舞蹈家协会主席。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总支工作),主持学院党总支全面工作,主管学院党建、干部人才建设、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舞蹈编导专业建设;组织政治学习会议,组织党政联席会议;联系舞蹈教研室。

    范星佑,男,中共党员,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教授,在读博士,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高级礼仪培训师。2014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师范大学)文学院并获教育硕士学位,2015年进修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主讲课程:《广播播音主持》《播音发声技能》《普通话与教师口语》《大学生礼仪修养》《语文课程标准解读》等,其中《广播播音主持》获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发表省级以上学术论文十七篇,核心两篇;主持和参与省级、国家级课题三项;参与编写《普通话与教师口语》《幼儿教师口语》等两部教材。获遵义师范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贵州省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贵州省“共筑中国梦·同步奔小康”宣讲风采展示活动“全省十佳选手” 、省级和校级“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大学校园文化活动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主管学生工作;分管学生科(团总支)、班主任、学生会、分工会、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主抓安全纪检工作,负责学生活动以及学生的奖惩贷助工作;组织班主任工作会议。联系实践教学教研室。

    李应波,中共党员,遵义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声乐艺术硕士,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最后学历毕业院校: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主授课程:《声乐》、《普通话与教师口语》。研究方向:民族声乐演唱与教学。发表论文18篇,主持校级课题3项。多次获得“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22年,获得贵州省高校音乐教师优质课三等奖。

    音乐与舞蹈学院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主管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组织教学工作会议。联系理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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