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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乐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09    浏览次数:

    专业代码    130202     授予学位    艺术学  


    一、培养目标


    [目标定位]

    本专业培养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通过对音乐基础知识、技能的融会贯通,熟练的运用在音乐教育中。具有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掌握音乐教育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以及相关理论。能够适应未来职业和社会发展,胜任各类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或在地方文化、宣传部门及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的音乐教育、音乐创作研究等工作的艺术教育人才,传承红色基因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目标内涵]

    目标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弘扬长征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引导和促进学生成为有见识、有责任、有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自主学习者,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小学基础教育人才。

    目标2: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有一定的能力传承红色基因,积极传承和弘扬“遵道行义,自强不息”的遵义城市精神,立足地方,服务地方。造就红色文化传承与发扬的接班人。

    目标3:音乐学专业以师范院校的培养目标为基本准则,具有能够胜任各类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或在地方文化、宣传部门及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的音乐教育、音乐创作研究等工作的艺术教育人才。

    目标4: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通过对音乐基础知识、技能的融会贯通,熟练的运用在音乐教育中,具有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掌握音乐教育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以及相关理论。


    二、毕业要求


    1. [师德规范] 熟悉国史国情,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弘扬长征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增进“四个认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响应国家的基础教育改革政策,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高尚的理想情操和良好的道德素质,立志成为“四有好老师”。

    2. [教育情怀]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传承红色基因,理想信念坚定,艰苦奋斗,服务地方、团结协作。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尊重学生人格,工作认真,富有爱心责任心,具有人文底蕴、创新精神,是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 [学科素养] 具有广博的通识基础,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能力,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能力。

    4. [教学能力]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通过对音乐基础知识、技能的融会贯通,熟练的运用在音乐教育中,具有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掌握音乐教育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以及相关理论。

    5. [班级指导]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认识班主任在中学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初步具备管理班级和组织班级活动的能力。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6. [综合育人]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以上外语朗读发音,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7. [沟通合作]具有广博的知识储备,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独立思考能力、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能力。

    8. [研究学习]具有较高的自主学习和研究能力,能在参加工作之后在教师发展和专业发展方面有不断学习的积极想法和能力。


                       表1 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

    1.师德规范

    1-1 熟悉国史国情,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弘扬长征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增进“四个认同”。

    1-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响应国家的基础教育改革政策,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1-3 具有高尚的理想情操和良好的道德素质,立志成为“四有好老师”。

    2.教育情怀

    2-1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2-2 尊重学生人格,工作认真,富有爱心责任心。

    2-3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传承红色基因,理想信念坚定,艰苦奋斗,服务地方、团结协作。

    3.学科素养

    3-1 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熟练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技能、理论和基础知识。

    3-2 通过对音乐基础知识、技能的融会贯通,熟练的运用在音乐教育中,具有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

    3-3 掌握音乐教育教法和技能以及相关理论。

    4.教学能力

    4-1 具有较扎实的学科基础及知识转换能力,综合能力较强。

    4-2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态较好。

    4-3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一专多能,能够适应各种教学环境。

    5.班级指导

    5-1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认识班主任在中学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5-2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初步具备管理班级和组织班级活动的能力。

    5-3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6.综合育人

    6-1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以上外语朗读发音,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6-2 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6-3 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

    7.沟通合作

    7-1 具有广博的通识基础。

    7-2 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能力。

    7-3 信息处理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能力。

    8.研究学习.

    8-1较强的自主研究学习能力。

    8-2 在专业学习上能够紧随时代的发展和学科的发展。

    8-3 运用现代的音乐教育法研究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

                 表2 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矩阵关系


    培养目标1

    培养目标2

    培养目标3

    培养目标4

    毕业要求1



    毕业要求2



    毕业要求3



    毕业要求4



    毕业要求5



    毕业要求6



    毕业要求7



    毕业要求8




    三、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四、核心课程

    【声乐基础与教法、钢琴基础与教法、器乐基础与教法、舞台表演与教学实践、红色音乐作品赏析、基本乐理 视唱练耳 音乐教育学、中国音乐简史与作品赏析、西方音乐简史与作品赏析、中小学教材教法】


    五、学分及学时分配表


    六、学制和修业年限

    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七、毕业学分要求

    修完培养方案各板块要求的最低学分,且最低总学分达到162学分。


    八、教学时间分配表





    九、课程设置及计划表

    见附表。


    专业负责人:    韩林江       学院负责人:      刘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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