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教学副院长和学校教务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院的教务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校、院的工作部署,年初制定本院教学工作管理计划,年末写出本院教学管理总结。
三、根据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制[修]订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学管理的各项条例、规定、制度、细则。
四、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每学期末负责编排制定全院下学期课程教学总表、各班级课程表、各教师授课表。在开学前负责检查教学场地及-切教学设施的落实。
五、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负责按时做好期中、期末、补考的[命题、考试班级、科目、时间、地点、方式、监考人员、阅卷、成绩评定等]考务工作的安排,并通知有关教师、工作人员、班级或学生。负责试卷的保管、建档。
六、按时按要求填报、报送有关表格:
1.课程设置及教学任课安排表
2.课程教学日历
3.考试安排表
4.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
5.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汇总表
6.教材订单表
七、收集学生关于教与学的反馈意见,为加强教风与学风,为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检查教师教学考勤并作好考勤记载,出现情况及时报告教学副院长并解决问题.需要调课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
九、经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次]了解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
十、负责收集,管理好学校、全院的教学文件、资料、档案、报表、报告、通知、信函的收发和传送,定期做好保管、建档工作。
十一、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会议,及时向院长汇报会议内容。
十二、定期向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汇报教务管理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十三、负责教学设备的保管、维护及报损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教学场地的使用工作,发现失窃、损坏、漏雨、停电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督促维修。
十五、认真执行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