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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唱排练厅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次数:

    合唱排练厅管理制度


    一、排练厅时间安排表

    630-800

    早练

    1200-1300

    打扫卫生

    1430-1630

    排练

    1900-2100

    排练

    800-1200

    排练

    1300-1430

    1430-1800

    1900-2200

    排练



    1800-1900

    打扫卫生

    2200

    停止使用并打扫卫生

    星期六、星期日除学院安排的排练外禁止使用

    停止使用并打扫卫生


    星期六、星期日除学院安排的排练外禁止使用

    二、 在排练厅上课的各班班长(排练则由学生负责人),须在老师上课或排练前10      分钟到教室管理人员处登记并领取钥匙开门,督促同学作好准备工作等待老师上课和排练。

    三、 在上课和排练结束后,如没有班级上课或师生排练,教师和班长负责安排值日清理教室和关上门窗及电源开关,并检查教学设施是否归位完好,如有损坏须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教学楼管理人员反映和登记情况,否则则由该班教师和学生负责。

    四、 进入教室的老师和学生须把所带的包、衣物等物品放入指定的箱柜里,不得乱扔乱放。

    五、 教师和学生在上课和排练结束后,随身携带自己所有的物品,否则管理人员和打扫卫生的人员有权按垃圾处理,并不负任何责任。

    六、 爱护教室内所有的教学设施,不准带走教室内任何教学用具,一旦损坏或丢失则加倍赔偿。

    七、 严禁在教室内外攀爬、打闹,出现意外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八、严禁在教室内外吸烟、吃东西,乱涂乱画、乱扔垃圾和随地吐痰。

    九、教师和学生在打扫教室卫生时间,禁止使用教室,并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教师和学生严禁在教室从事私人教学和排练,如用教室须申请经学院领导同意,并登记缴纳租金方可使用。

    十、请各位教师和学生及外来人员严格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进行严厉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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