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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乐与舞蹈学院琴房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次数:

    音乐与舞蹈学院琴房管理规定

       琴房是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练习专业的主要场所,为抓好琴房管理,给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钢琴及各种设备。

       一、严格按照指定琴房练琴,练琴时不准堵塞门上的观察孔。

       三、学生凭练琴证进入琴房,不准带其他人入内。

       四、不准私自配制琴房钥匙。

       五、不准乱串琴房,不准做与专业无关的事情,不准在琴房闲聊、大声喧哗、打闹。

       六、为保证琴房的安全,不准在琴房内使用电器和私拉电源。

       七、搞好琴房卫生,保持钢琴及其它乐器的清洁,不准在琴房内抽烟、吃饭、吃零食。

       八、养成良好的用琴习惯,钢琴用后上盖,并顺手关窗、关灯、锁门。

       九、不准在钢琴上堆放重物,放置水杯。不准随便挪动和拆卸钢琴及将琴凳搬出琴房。

       十、发现钢琴出现损坏要及时告诉管理人员,及时查清原因,不  准私自拆卸或修理,违者后果自负。

       十一、钢琴损坏要及时汇报,视损失程度给以合理赔偿,对故意  损坏钢琴者,一经查清将加倍处罚,严格处理。

       十二、  对违反琴房管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取消练琴资格等处罚。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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