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琴房管理规定
琴房是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练习专业的主要场所,为抓好琴房管理,给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钢琴及各种设备。
一、严格按照指定琴房练琴,练琴时不准堵塞门上的观察孔。
三、学生凭练琴证进入琴房,不准带其他人入内。
四、不准私自配制琴房钥匙。
五、不准乱串琴房,不准做与专业无关的事情,不准在琴房闲聊、大声喧哗、打闹。
六、为保证琴房的安全,不准在琴房内使用电器和私拉电源。
七、搞好琴房卫生,保持钢琴及其它乐器的清洁,不准在琴房内抽烟、吃饭、吃零食。
八、养成良好的用琴习惯,钢琴用后上盖,并顺手关窗、关灯、锁门。
九、不准在钢琴上堆放重物,放置水杯。不准随便挪动和拆卸钢琴及将琴凳搬出琴房。
十、发现钢琴出现损坏要及时告诉管理人员,及时查清原因,不 准私自拆卸或修理,违者后果自负。
十一、钢琴损坏要及时汇报,视损失程度给以合理赔偿,对故意 损坏钢琴者,一经查清将加倍处罚,严格处理。
十二、 对违反琴房管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取消练琴资格等处罚。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行。